为促进开发区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及《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工作目标
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引导、规范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积极防范、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经济、电子商务为名从事传销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预警防范,加强互联网上传销违法活动的监控,消除因传销行为导致的不稳定因素和潜在隐患,巩固近年来网络经济工作取得的成果,营造开发区经济社会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网络经济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章立制,落实经营者、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
一是实施网络经济企业规范经营保障措施。网络经济企业在确定经营模式之前,应该充分认证其经营模式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做到诚信经营,不得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传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劣质商品、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二是实施网络经济企业经营情况报告备案制度。电子商务企业实际经营起一个月内应将其实际经营项目、经营模式,网址、服务器地址、软件开发商等情况,向高新技术产业局、市工商局江南分局报告备案。
三是实施守法规范经营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守法经营等各项规章制度,确定守法经营各环节的责任人,设立守法经营内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落实责任。
四是实施监督检查机制。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督查机制、约束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创新,通过全方位的服务、指导,全面规范企业的守法规范经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企业守法规范长效机制,创新落实企业守法规范经营主体责任方法。
(二)发挥职能,依法确立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
1.高新技术产业局对于经营规范的网络经济企业要落实鼓励措施,为引进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经入园评审的网络经济企业享受政策扶持、科技项目申报指导、定人定企服务等孵化政策。园区网络经济企业还可享受管委会现代服务业扶持政策。
2.市工商局江南分局在网络经济企业登记设立过程中加强对投资者、经营者、从业者的宣传教育,发放政策、法律、法规汇编及禁止传销等宣传资料,制订、发布关于引导和规范网络经济企业经营行为的意见,引导经营者树立规范经营的意识。
3.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利用电子商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经济发展局、招商中心、社会发展局、综治办、各乡(街道)等有关部门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三)明确责任,引导和规范网络经济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竞争行为
高新技术产业局具体职责如下:
1.督促入驻高新园区网络经济企业出具《诚信经营承诺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2.网络经济企业需要更名或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的,应及时向高新园区报备;
3.做好网络经济企业管理能力的提升,提升服务能力,加大对园区内网络经济企业的服务管理;
4.加强与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和互联网协会、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协会的联系,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递各种政策和行业动态;
5.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网络购物宣传,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引导行业自律;
6.建立、实施网络经济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训诫制度;
7.网络经济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取消原先享受的扶持、孵化政策。
市工商局江南分局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49号令《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涉网企业进行亮照的规范工作;
2.督促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按有关规定建立网络交易平台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规章制度;
3.加强对各大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网络巡查,发现有违反《广告法》等内容的信息及时予以规范;
4.对各网络经济企业的经营模式进行联合调查,及时掌握各网站的盈利模式,发现有涉及“返利”、“满减”活动的网站予以高度关注;
5.发现有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活动的,及时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具体职责如下:
1.配合工商部门定期开展巡查检查;
2.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案情的核查,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
3.网络经济企业涉嫌从事犯罪的,提前介入调查,依法固定违法证据,充分运用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指导等多种手段措施,依法处置传销组织,严惩组织者、领导者;
4.在处理网络经济企业从事涉众传销过程中,做到及时向开发区管委会汇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作。
为加强对引导和规范网络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金华开发区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部门之间的情报信息沟通。深刻认识引导和规范网络经济工作的重要性,依照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促进开发区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健全机制,强化督查。
1.建立金华开发区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和网络经济企业定期回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回访,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巡查、暗访等方法对企业进行回访。
2.建立应对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预警及联动机制;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单位不断提高对网络经济工作的重视程度。